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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特教系】114-2學年度兼任教師徵才公告-國民小學學習扶助概論

【特教系】114-2學年度兼任教師徵才公告-國民小學學習扶助概論

聘用單位

特教育學系

聘任職稱

兼任教師

名額

2

聘任期間

自115年02月01日至115年07月31日

開授課程

國民小學學習扶助概論

檢附資料

1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)。

2.本校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(如公告附件,列印後請親筆簽名)。

3.大學以上學歷證明影本

註: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,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,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「與正本無誤」及簽名。

(1)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歷年成績證明。

(2)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。(如公告附件)

(3)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(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)。

4.大學以上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。

5.教師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

6.著作目錄。

7.教學大綱。(如公告附件)

8.與應徵職務性質相近之工作經歷證明及專長證照影本。

9.性侵查閱同意書(需親筆簽名) 

10.碩(博)士論文。

※以上資料係必備基本資料,請勿刪除。

聘用單位

聯絡人連絡

姓名:林誼涵小姐

電話:089-517672

電子信箱:wow_yihan@gm.nttu.edu.tw

備註

一、應徵資料請郵寄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特殊教育學系陳咨吟小姐,並請將「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」電子檔(.doc檔)e-mail至wow_yihan@gm.nttu.edu.tw 信箱,並於電子郵件主旨填註「特殊教育學系應徵兼任教師」。初審符合資格者,擇優另行通知面試。

二、本校徵才網址:http://www.nttu.edu.tw/bin/home.php徵人啟事。

三、為配合依據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第27條第4項、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」第14條之規定,辦理有無加害人登記資料查閱作業,請於寄送報名資料時,一併檢附查閱同意書並簽名。(如公告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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